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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簡化作業
本所為加強便民服務,推動行政改革、簡化民眾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特訂定「基隆市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簡化作業注意事項」,持當年度地政規費收據現場臨櫃申請,且退費淨額未達新臺幣2萬元(不含)者,當場退還。
有關退費請求時效,行政機關得於5年內、人民得於10年內請求退還;申請人於10年內重新申請登記者,得予以援用未申請退還之登記費、書狀費、複丈費及測量費。
相關退費申請應附文件詳如附件。
檔案下載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退還地政規費簡化作業注意事項PDF檔案,230.73KB,下載405次,MD5:391792DBE8CB2FB6512F181323498213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地政規費退還申請書PDF檔案,86.46KB,下載98次,MD5:44F5534316C74603F7DC5AC03626C954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撤案暨退費申請書PDF檔案,114.26KB,下載124次,MD5:BC5D7662CD63B391FCE4434EBB8B8D49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撤案暨退費申請書_申請人附表PDF檔案,65.18KB,下載93次,MD5:1A5F83D553B42F5C31121FE6C517D3A8
- 規費領據單PDF檔案,260.52KB,下載92次,MD5:010BDF7907E6D1834665DDCE06730CBB
- 發布日期:2021/04/30
- 發布單位:地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9/18
- 點閱次數: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