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基隆市 地政事務所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

繼承便利包

所有權移轉登記繼承流程及應附文件

流程 應備文件 備註

第1站
戶政事務所

申請印鑑證明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
  3.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須知)
  1. 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
  2. 欲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繼承者,須加附全體繼承人印鑑證明。
  3. 印鑑證明請洽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4. 初次請領印鑑證明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聯絡資訊:
  • 基隆市中正戶政事務所 (02)2463-4911
  • (仁愛辦公室)(02)2432-8669
  • (信義辦公室) (02)2426-1535
  • 基隆市安樂戶政事務所 (02)2431-2159
  • (中山辦公室) (02)2424-2426
  • 基隆市七堵戶政事務所 (02)2456-8430
  • (暖暖辦公室) (02)2457-5228

第2站
國稅局

申報遺產稅

  1. 遺產稅申報書。(申報書及填寫範例 )
  2. 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 1 份。
  3. 繼承系統表 1 份。
  4. 其他相關財產資料(如土地、建物登記謄本)。
  5.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1. 請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辦。
  2. 委託申報者,應另附委任書(授權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
聯絡資訊:
  1. 信義稽徵所(中正、信義) (02)2428-6511
  2. 基隆分局(安樂、中山、仁愛) (02)2433-1900
  3. 七堵稽徵所(七堵、暖暖) (02)2455-1242

第3站
稅務局

查註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

持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務局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並加蓋稅捐承辦人員之查欠章。 如辦理分割繼承者,請一併辦理印花稅繳納作業,或至郵局購買。

聯絡資訊:

  • 基隆市稅務局(02)2433-1888 分機301~325

第4站
地政事務所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
  2. 土地登記清冊 (遺產分割協議書已載明申請標的者,得免檢附)
  3. 繼承系統表 。
  4.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
  5. 被繼承死亡除戶戶籍謄本 1 份。
  6. 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 1 份。
  7. 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 1 份。
  8.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1. 欲辦理協議遺產分割繼承者請另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 遺產分割協議書 正、副本各 1 份(正本請貼足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印花)
  2. 有拋棄繼承情形者,請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或提出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
  3. 有下列情事者,辦理協議遺產分割免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 全體繼承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核符身分,等待時間約15至20分鐘。(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遺產分割協議書經依法公證、認證。
  4. 若非本市標的,可受理跨縣市代收。

請多加善用本所網站下載土地登記申請書、買賣移轉契約書。

 

※ 注意事項:

一、代理人送件時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印章,以便核對身分。

二、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辦。逾期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罰鍰,最高不得超過20倍。

三、依內政部 102 年 12 月 27 日內授中辦地字 1026652564 號令規定,非地政士代理案件同 1 年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超過 2 件,或曾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超過 5 件者,不予受理。

四、非地政士代理送件時,請由申請人及代理人於土地登記申請書第九欄備註欄分別切結「本人未給付報酬予代理人,如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本人並非以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業,且未收取報酬如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蓋章。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2020/07/16
  • 發布單位:地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5/08
  • 點閱次數:7045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