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類
測量規費調整新制自11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1.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收費標準
https://gazette2.nat.gov.tw/....../type1/gov10/num3/Eg.htm
2. 土地複丈規費(鑑界、分割)試算服務
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
鑑界複丈案件免附權利書狀或謄本
受理鑑界複丈案件時,申請人僅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無需檢附權利書狀或謄本等,土地權屬以申請人所填具標的(土地之地段地號)由受理收件人員當場直接查詢核對。
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
本案採專人專案隨到隨辦方式辦理,先行內業準備,實地勘查作業由承辦人自行前往,免申請人現場領勘,為配合民眾申請所需,均在收件後次日核發勘查結果証明書,將原來辦理時程由7天縮短為2天勘查完成,便利民眾申辦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提升行政效率。
民眾申辦基地號勘查案件,收件人員可協助民眾以電腦查對相關地籍資料,得免附土地權狀影本或地籍謄本,以達公務節能減紙之目的。
代填法院囑託土地建物複丈測量申請書
承辦人員於簽辦法院查封公文後,隨即轉由收件人員代填申請書,同時受理電匯、郵匯方式繳交複丈規費,申請人免予來回往返,直接省略民眾來所繳納土地複丈、建物測量規費時須另填申請書之步驟。督促收件人員確實依內政部定頒「土地複丈費與建築改良物測量標準」計收規費,減少案件補正情形,加速案件辦理流暢度。
測量外業自動化
電腦化作業,資源共享、資訊公開,有效提升測量成果精度,解決以往測量結果無法一致之困擾,提升地政部門對民眾之公信力,縮短土地複丈辦理時程,減少民眾抱怨。
簡化流程便民服務計畫測量案件移送登記簡訊通知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案件涉及標示變更登記部分,案件移送登記收件時,系統自動以簡訊通知申請人登記收件字號,配合登記案件結案簡訊通知系統,有利於申請人掌握案件流程與時效。
- 發布日期:2020/07/16
- 發布單位:地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8/06
- 點閱次數: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