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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類
實價登錄申報(新制)
110年7月1日施行的實價登錄2.0新制重點:
1、110年1月27日總統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等(實價登錄新制)三法,業經
行政院核定自同年7月1日施行。
2、修正後新制重點包括:(1)成交案件門牌地號完整揭露,(2)預售屋銷售前
應報請備查、成交後即時申報,(3)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
罰責、(4)紅單交易納管,(5)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管理。
3、新制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即時、正確,並使不動產
市場發展更為健全。
另自 109年7月1日起,買賣雙方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併同登記申請書送件,買賣雙方全體應以同一份申報書共同申報登錄,其方式可採網際網路申報或紙本申報,若未當場併同申報完成,將發送限期申報通知書予買賣雙方,未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將會處以相關罰鍰,詳細規範及作業方法請參照本所、基隆市政府(地政處)或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所發布之訊息。
實價登錄「下班時段預約」、「週六上午時段預約」
為因應實價登錄新制實施,本所提供民眾或地政士可於非平日上班時段至本所申辦或諮詢實價登錄相關業務之服務,敬請有需此服務者可先向本所預約專案協助,本所將指派專人協助。
- 預約方式:於上班時間撥打預約專線:(02)2432-4001 分機 312~319 以排定時段。
- 諮詢服務時段:
- (1) 「下班時段預約」:上班日下午 5 時至下午 7 時 30 分。
- (2) 「週六上午時段預約」:周六上午8 時至12 時 。
申請人注意事項
- (一) 欲變更預約日期及時段者,請於排定時間前通知業務單位承辦人。
- (二) 逾排定預約時間10分鐘視同放棄服務。
地價改算通知書隨案領回
自 98 年 7 月起實施,簡化分割案件之作業流程,民眾來所申請土地分割案件,於地價改算登錄後,地價改算通知書與土地複丈結果通知書一併隨案領回。
電話代查歷年公告土地現值服務
依據地政業務創新計畫 102 年度第一次工作檢討決議事項辦理,電話代查歷年公告土地現值:除於網站提供歷年公告土地現值查詢服務,另受理民眾以電話方式咨詢服務,推動本項服務措施,全面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使不黯電腦使用之民眾,即時得知所要地價訊息。
檔案下載
- 實價登錄2.0新制QA(自110年7月1日施行)PDF檔案,1190.21KB,下載925次,MD5:8228DBD64262F653AAF97FFFBB8D1F6F
- 發布日期:2020/07/16
- 發布單位:地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11/08
- 點閱次數:4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