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基本資料庫
申請說明:
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之申請,須依『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規定。
計繳規費:
- 測量資料之地籍圖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每筆收費新臺幣一元。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總點數未達十點者以十點計,每點收費新臺幣二十元。
- 登記資料之收費以資料輸出之錄數為計價單位,總錄數未達一千錄者,以一千錄計,每錄收費新臺幣零點五元,其總價尾數未滿新臺幣一元者,其尾數不計。
- 地價資料之收費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每筆收費新臺幣零點零一元,其總價尾數未滿新臺幣一元者,其尾數不計。
- 網路方式傳輸提供土地基本資料者,不收媒體材料費。
- 媒體費用:每片唯讀光碟片收取新臺幣四十元整
- 發布日期:2020/07/16
- 發布單位:地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0/09/09
- 點閱次數:489